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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爲,保護公司、發起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法》)和有關法律、法規規定,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條 公司系依照《公司法》及其有關規定以(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方式)___________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第三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,可以向境內外社會公衆公開發行股票。
第四條 公司注冊名稱: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公司)。
第五條 公司住所爲:
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。(注: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,注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。)
第七條 公司爲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第八條 ___________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九條 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個法人發起設立(注:或募集設立)。股東以其認購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,公司以其全部資産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。
第十條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,即成爲規範公司的組織與行爲、公司與股東、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。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;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、董事、監事、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;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;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、監事、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。
第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、財務負責人。
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
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:依據有關法律、法規,自主開展各項業務,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,爲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,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,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,促進文化的繁榮與發展
第十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:
第三章 股份
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